|
市民张先生购买了一套120平方米的二手房,售价近80万元,可交30%的首付时只交了不足10万元。这是怎么回事呢?一位银行从业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,不少中介和购房者采用的虚假评估意在骗贷,但这样做暗藏风险。 今天上午,张先生把不足10万元的首付款交到了售房者手里。两人达成的售房价是近80万元。为了能少交首付,张先生通过关系找到了做房产评估的朋友。经过一番评估,价值在80万元左右的房子被评估到了100万元,张先生可以从银行贷款的额度为100万元的70%,也就是70万元,这样张先生只要再向售房者交付近10万元首付就可以了。“虽然要多交些税,可是这样能多贷出些钱来。”
房地产界内部人士透露,类似的虚假评估有一定的普遍性,有些市民为了少交首付,获得更多的银行贷款,往往通过这种方式达到目的。除了市民的个人行为外,还有一些炒房族会采用这样的方式。由于资金不足,他们往往通过少交首付多贷款的方式来购买房子,以取得增值。评估公司可以多收入一定费用,此举可谓是“一举两得”。
记者了解到,由建设部颁布的《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》于去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,强调故意高估或者低估房价等行为将受到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业内人士认为,相关部门对房价评估机构把关不严,加上中介公司鱼龙混杂,银行又缺乏实地审查,才会导致这种虚假评估骗贷。这种骗贷行为会给银行和个人带来风险。从目前的情况看,全国一些大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出现降价,我市的房地产市场也出现了观望情绪,虚假贷款可能增加银行坏账,危及国家金融安全,骗贷者也会因房子降价带来损失。
|
|